本报讯 日前,叶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拘禁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2年,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30万元。 2005年8月,来自三门海游的叶某某,以经营公司为名,按高于银行利率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利率为诱饵,先后向23人借款共计1500万元。然后,他又将这些钱以更高的利率,分别借给48人,出借金额达1184.6万元,从中赚取利息差价。叶某某为索取债务,还多次指使他人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对欠债人进行非法禁锢。